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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融资性担保行业2011年度发展与监管情况报告

2009-7-8 7: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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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融资性担保行业2011年度发展与监管情况报告

时间:2012-04-10 来源:广东省金融办

2011年,按照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部署,我省积极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从严加强监管,行业运行基本平稳,业务规模稳中有升,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效。

一、融资性担保行业在规范整顿中平稳发展,为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挥重要作用

2011年,是我省融资性担保行业的“规范整顿年”。我们以规范整顿为契机,以整顿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取得较好成效,融资性担保机构精简,实力增强,经营渐趋规范,逐步走上规范经营、科学发展的轨道,有效发挥了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作用。

一是机构规模有效精简,资本实力持续增强。按照《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规范整顿,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队伍得到精简。2011年末,全省共有融资性担保机构382家,占同期工商登记注册的担保机构数2936家的13%。规范整顿提升了行业发展的良好预期,吸引了一批优质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投资,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资本实力持续增强,注册资本总额达555亿元,比上年增加153亿元,增长38%;平均每户注册资本1.45亿元,比规范整顿前增加0.36亿元,增长33%

二是融资性担保业务稳定增长,有效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围绕省委、省政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中心工作,我省融资性担保行业切实发挥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功能作用。在2011年国家货币信贷政策紧缩、影响银担合作的情况下,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克服困难,全年累计为25586户中小微企业新增融资性担保金额939亿元。年末在保余额148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6亿元,增长14%,其中,融资性担保(含债券担保)在保余额1017亿元,增加44亿元,增长4.5%;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在保余额921亿元,占融资性担保在保余额的91%

三是经营管理进一步规范,风险管控水平不断提升。通过规范整顿,我省融资担保机构的合规经营意识大大增强,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进一步优化,风险管控水平逐步提升。全年行业累计代偿金额3.2亿元,代偿率0.22%;累计损失金额0.4亿元,损失率0.02%,代偿和损失额均控制在较低水平;共提取各项担保准备金4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亿元,增长63%;年末代偿余额6.02亿元,拨备覆盖率达723%

二、以实施监管制度和规范整顿为新起点,扎实做好监管工作

2011年,我省以《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为依据,以“依法行政、审慎监管、稳健发展”为理念,切实做好融资担保监管工作。

(一)扎实推进行业规范整顿。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组织对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规范整顿。通过建立省、市两级联审机制,稳步开展宣传发动、主流媒体公告、申报登记、自查整改、审核验收五个阶段的工作,如期于2011331日前完成规范整顿任务,基本取得了“规范整顿与业务发展两不误、两促进”的良好成效。全省有326家融资性担保法人机构、34家分支机构最后验收合格,取得了经营许可证。

(二)建立分级监管机制。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我省融资性担保监管工作实行省、市分级监管机制。目前,我省已建立了省金融办负责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督管理、各市金融局(办)具体负责辖区机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的分级监管机制。各市政府是处置风险的第一责任人。各市监管部门基本建立组织机构,配备专职监管人员,能够积极履行监管职责。

(三)做好准入审批工作。机构准入是监管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为推进民主、科学决策,保证审批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我省建立了“民主审核、阳光准入”的联合审批机制,成立了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准入审核委员会,负责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与变更注册资本等事项的审核工作。准审委成员由省金融办和发改委、财政厅、工商局、经信委、广东银监局等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和担保专家组成。准审委不定期召开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担保公司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核。

(四)编制机构发展布局方案。根据我省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我们按照“机构规划数量与地区经济总量相适应,机构准入与监管力量相适应”的原则,参考辖区经济总量、中小企业贷款额、存贷比、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监管力量、现有机构数量等6个因素进行测算,研究编制了“十二五”期间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发展布局方案,引导我省融资性担保行业合理布局、有序、科学发展。

(五)加强日常监管工作。要求各市抓紧落实对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逐家建立监管档案,编制机构概览,一户一档的管理。建立和落实监管工作岗位责任制,将监管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落实行业统计制度和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制度,按季采集、汇总和报送统计报表,并做好重大风险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加强现场检查,从20116月底起,集中2个月时间,对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了规范整顿“回头看”的专项检查,以巩固规范整顿成果。

三、行业历史遗留问题突出,单体机构风险逐渐显现

融资担保行业是连接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连接经济金融的重要桥梁,但也可能成为金融风险的温床及导火索。在完成规范整顿前10余年的时间里,融资担保机构长期处于“监管真空”状态,积聚了很多不规范问题,要完全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尚需一个过程。当前,制约融资担保行业稳健发展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行业盈利水平普遍不高,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2011年,行业实现净利润15亿元,平均资本利润率为2.7%,资产利润率为2.1%,均处于较低水平。担保主业回报率低,容易引发一部分机构将资金投资于高风险的“副业”,造成监管难、风险隐患大。

二是银担合作不稳,影响行业发展。在银担合作关系中,银行机构处于主动地位。2011年下半年以来,部分银行机构受信贷政策收缩的影响,对银担合作渐趋谨慎,逐步压缩合作规模,行业平均放大倍数只有1.74,担保业务发展受到影响。

三是扶持政策覆盖面窄。目前我省没有制定专门对融资性担保行业的资金扶持政策,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的扶持资金,主要来国家有关部门对扶持中小企业、外贸出口企业的奖励。2011年,全省获得政府部门扶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共75家,占法人机构总数不到20%

四是监管力量配备不足,监管能力有待提高。各地监管部门成立的时间不长,将融资性担保机构纳入监管的时间短,普遍存在监管人员不足、监管法规不完善和监管手段缺乏等问题,监管队伍的建设有待加强。

五是单体机构遗留风险有所显现。个别融资性担保机构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融资担保业务量随着货币信贷紧缩以及自身经营等问题而减少,历史积累的风险由非融资担保业务向融资担保机构本身蔓延,引发流动性困难,造成单体机构风险,对行业信誉产生负面影响。

四、2012年监管和发展工作思路

2012年是我省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制度落实年”,也是融资性担保行业面临业务发展困难严峻的一年。我们将围绕细化监管制度、推进制度落实为中心,以“防风险、促规范、稳发展”为重点,推进各项监管和发展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监管制度建设。按照国家《管理办法》、八个配套制度和我省《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省监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对我省融资担保机构监督管理的办法;加强经营许可证管理,完善违规机构处罚和市场退出机制;建立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推进专业化、精细化管理。

二是深入推进银担合作。加强银担沟通,建立银担互信,维护银担合作的稳定性。探索建立银担合作分险机制。充分发挥省再担保公司的服务平台作用,拓宽再担保业务覆盖面,为银担合作创造条件。

三是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争取配齐配强监管力量。推进融资性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探索建立省级监管部门对地方监管部门的履职评价制度。加快推进省级融资担保行业协会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四是进一步完善行业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银监会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30号)精神,按照监管与扶持有效衔接的原则,研究拟定我省融资担保行业扶持政策,增强行业抗风险能力和盈利水平。

五是着力防范化解单体机构风险。以资本金充足率、保证金安全性和对外投资合规性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落实风险处置责任,加大单体机构风险处置力度,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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